從記憶的那一幀相簿往後翻過去,再往後翻過去,最後讓一張鉅細無遺的臉重甸甸的壓在眼前。把他無限量地放大了,旁的東西再也看不見,只一張帶著點點傻勁的臉,粗黑的眼鏡框掩不住眉梢眼角的精明跳脫。當初,也許就是愛上這一點。
相片第一個讓R看,她跟我說:「他鼻子很大啊!」我不語,只笑咪咪的點著頭 。沒一句好說話的P,瞄了一眼:「他應該不小,你知道,我就是相信那一套。」然後,他望著我,我說我不知道。怎麼知道?根本沒有看過。
看過一幕生吞活剝,但我沒有看過。
第三次約會在電影院。萬中挑一,選了一套血腥變態作大家的飯後甜品。散場的時候,我跟在他後面:「我想口感應該跟鵝肝差不多。」他回過頭來,微笑在臉上,輕輕的:「變態仔。」
那笑容多可愛。
然後,我們散步,上飯館,看電影,逛街購物,KTV。有一晚,從餐廳裏鑽出來,溫度低得叫人寒噤,還淅淅瀝瀝的下著雨。他的車子不遠,但他沒說二話,就把外套脫下來,充當傘子,把我收在他胳膊下。這麼的近;這麼的暖。還在車廂裏問:「要不要把空調開得暖一點?」不,我是暖和的。但他就是這樣,第一次打動了我。
七月的時候,他出了門。回來後告訴我:「我買了生日禮物送你。」他要我猜,又不讓我猜中,堅持要我親手揭盅 - 是我搜尋已久的漫畫集,還有畫家的親筆簽名。是心意,見心思。那個晚上,我把書翻過一頁又一頁,卻看見我對他的希望已悄悄的離了站 、起了航,而我,仿佛在目送著,只願她一路順風。
七月過去了。有一個星期五,與他晚飯,甫見面,他把三張唱片遞我:「你會喜歡的,把它們留著。」之後,九十十一十二。除夕的那個晚上,我在地球的另一邊,歡呼聲中我想起臨行前我跟他說的話,想起了他告訴我的:「我們是好朋友。」這麼近。那麼遠。是沙塵嗎?還是指縫間的香煙?當由十數到一的時候,我氾濫了自己的一雙眼睛。
之後,一切已是定局。飛機降落在舊金山機場的那個早上,天氣晴朗得沒話說。回到了家,把行李收拾,末了把那送我的一部書放到抽屜的最深處,將新置的放到原來的位置上。沒有親筆簽名。沒有他的指紋。沒有故事。
然後,在晚上,我放了一張DVD。那是關於一對伴侶如何在誤會中開始,又如何在明白後了結。當初,他知道我錯過了上電影院後借我的,後來因為實在喜歡那故事,還他以後又再買了一片。
雖然老是覺得她的名子老在有意無意的跟我擠眉弄眼,打哈哈。
電影的名子: (500) Days of Summer.
其實,也許一直以來,只是我在渴望著第五百夜的翌日還未到來、不會到來,卻沒發現原來那一天已經落在我身後很遠很遠。電影放完了,我把最後的一口Riesling嚥下去,想起那一闕歌:「快樂有甚麼理由?最快樂是懂得遺漏。」然而,無論是要留,還是要漏,都竟是不易為的。我跟他認識交往接近五百日夜,我的誤會,我明白了 - 沒有開始,沒有了結。然後,我堅決的告訴我自己,近乎催眠,近乎訓示:我跟他,根本,根本,沒有故事。
Sunday, April 15,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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