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Tony!」
「Tony!」
沿路都是一雙一對的情侶,擁擠得叫人窒息。情人節的晚上,Tony無意在街上多蹓躂一分鐘,還是早早回家去吧。才剛過了馬路,準備往地下鐵站走去,便聽見背後有人叫喚自己的名字。是我嗎?沒有聽錯吧?但這名字多麼普通,在這樣的一個城市熙來攘往的大街上,誰曉得有多少個Tony?
但本能地,他駐足、回望。眼見一個大男孩正朝著自己走過來,最後硬硬朗朗站定在面前,微喘著氣。
大概走了一段距離吧。天氣還是乍暖還寒,但他的額頭卻像遇上黃梅天,汗在他的臉龐,蜿蜒的劃了兩道滑路。
「Tony...!」
仍舊那一頭刺蝟般的短髮,鼻子上仍是架著那一副黑色粗框眼鏡。這個男人橫看豎看就是一身的傻勁,附著點點腼腆,欲語還休。Tony本打算說句甚麼開場白的,但還是索性不開口,只微笑著,等他的話。
「你不認得我嗎?是Eric!」
「我當然認得。怎會不認得?」
當然認得。怎會不認得?在網上聊天室認識的,一開始大家都沒有想太多,因為住處靠近,聊了數遍便約定見面,也當交個朋友。晩飯、看電影、KTV。約會多了,閒時又繼續在線上聊,便漸漸熟絡交心起來。心底話、情史、艷史一一交換。有一晚,談到選擇男朋友,Eric說:
「我喜歡壯一點,跟我差不多的。」
「是嗎?」Tony望了他一眼,似是而非,不著邊際:「我也是喜歡那一種。」
他沒有說話,但當時Tony心想,這是一個多麼含蓄的暗示,多麼得體的調情啊。而撫心自問,確是有希冀的。
歲月真的匆匆。
轉眼,彼此都添了經歷 - 眼前的他清減了,而自己虔誠地往健身房跑了這些年,也早不是那瘦削的個子。種種人與事已經變得猶如一個世紀般的久遠,重量不再。自從那一天,那一段對話以後,大家合拍地各自走遠,只偶然在線上聊聊,維持著客套。情懷在年月與距離間給逐漸消磨,大家都不是同一人,卻在這樣的一個晚上,孤獨的情人節晚上,再遇上了。真是意料不到。
面前的Eric像在打探:「一個人?」
「沒人約啊。」Tony作個可憐狀:「朋友們都約會去了,不理我。」
Eric失笑:「我們明天晚飯好嗎?」
接著,又像在解釋:「朋友有點事,我還要去看看。」
「後晚比較好。」Tony想了想:「星期五,晚一點也無妨。」
「就這樣決定了,我們明天再約定時間地點。你手機還是之前的號碼?」
••••••
交代過聯絡辦法,Tony回到了家,放了一夜的DVD,直到深夜,累極,倒頭大睡。
Eric郤睡得不好。
從沒想過再遇,今晚碰上了,發現他仍舊初相識的那個樣兒,還是那副笑靨。這些年來,約會過不少,郤再沒有那年那天的心動。沒有再看上任何人,是因為心早已被留座,再沒有空位?
他下了床,從書桌的抽屜裏取出一紙舊舊的生日卡,內頁寫道:「祝幸福、快樂。永遠。」是那一年Tony送的,一直保存著。
他一個人?
在情人節的晚上,他一個人?
他願意,甚至樂意,跟自己聚到晚一點?或再晩一點?
而假如在很多很多年前,自己沒有向他的一回告白說不,會不會已經跟他緊緊的擁抱著、搖盪、纏綿?在情人節的晚上,誰願意孤單?
Eric失眠了一夜。
好幾遍,星期四的早上午後,Eric拿起了電話打算往Tony那邊撥過去,思量了一整夜,連開場白也編好了,但怎麼手裏的猶如千斤重?千言萬語最後濃縮成簡單的時間地點,還想說一點甚麼的,但止住了。只話中有話,希望他懂:「我們明晚談個通宵!」
終於,星期五。
七時十五分,Eric已經在餐廳裏等著。因為重視,早早便到。有點緊張,喝了點酒,壯膽。
等了十多分鐘,Tony準時出現了。他一臉的笑容,像為今晚而高興似地,坐在Eric的對面:
「到了很久?」
「才一會••• Merlot, 沒記錯吧?」
「這麼久還記得?」Tony有點詫異:「還說記性不好!」
Eric的心有點亂,很亂,但人就在前面,無意回頭了 - 說了,是一半的機會;不說,這麼近那麼遠,誰知曉他心事?匆匆地:
「你說過你最喜歡這個,怎會不記得?」
然後,Tony輕輕的呷了一口;然後他說:「很久沒嚐過了,男友不喜歡這個,我也一塊轉了。」
時間過得很慢、很慢。
Eric但願可以不相信自己的一雙耳朵。是聽錯了吧?眼前的,明明就是那一個人,但已經不再是同一人。碰上了,然而,到底沒有再遇上。一幕又一幕的舊事在他腦海中閃現,瀝瀝在目,但他不動聲色,只讓笑容跑到面上,只能讓笑容跑到面上,閒話家常。
Saturday, April 21, 2012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